| 4月25日上午,深圳市教育局首次公开承认,“金融高管子女中考可加10分”的规定带有明显的历史局限性和阶段性偏颇,郑重宣布从2008年开始,停止执行这一规定。
“加分政策旨在留住金融业高管人才”
据了解,深圳市中考对金融高管子女加10分的规定是2003年出台、2004年开始执行的。
是一项老规定而不是新政策。深圳市教育局副局长、新闻发言人李长弓表示,出台这一规定及其他相关配套优惠政策,目的和着眼点在于扶持金融业发展。
李长弓说,金融业是深圳4大支柱产业之一,2007年深圳金融业的增加值占全市GDP比重10.6%。作为一个新兴城市,深圳金融业发展所遇到的严峻挑战或者说突出困难,是管理人才尤其是高级管理人才的缺乏。为了引进和留住人才,深圳教育部门依据深圳市政府制定的《深圳市支持金融业发展的若干规定》(深府200330号)第十七条和该规定的《实施细则》(深府2003175号)第十二条精神,于2004年制定并开始执行对在深圳的金融机构总部副职待遇以上、地区总部正职待遇以上高管子女中考“加10分”的规定。
“应该说,包括这一规定在内的相关配套政策的实施,对深圳金融业的快速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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