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南省纪委、监察厅日前就2007年保亭县“高考移民”案件发出通报,要求各级党政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,认真吸取教训,引以为戒。
2007年高考前,保亭县教育与科学技术局原办事员李沿、保亭县公安局南茂派出所原副所长徐涧楠、南茂派出所原户籍协管员符馨月等人,采取假手续办理入户等手段,为25名外省考生获取高考报名资格。保亭县人民法院以李沿犯受贿罪,判处有期徒刑5年;徐涧楠犯受贿罪,判处有期徒刑2年,缓刑3年;符馨月犯滥用职权罪,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,缓刑2年。
海南职业技术学院就业处原副处长肖福强、办事员刘晋玮等人违反海南高考政策,为25名外省考生办理报考卡和学籍档案。保亭县人民法院以犯行贿罪,分别判处肖福强、刘晋玮有期徒刑2年、1年,缓刑1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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